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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999年12月,时任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庄严承诺:用三年时间,把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 领导核心,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明显的提高,违法乱纪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为实践这一承诺,肇庆市公安局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决定》,按照公安部提出的“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的指导思想,坚持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的建设方向,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核心,狠抓基层,强化教育和管理,始终把公安队伍建设置于重要位置来抓。
三年多来,肇庆市各级公安机关为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在省公安厅6号令的指引下,在各个警种中全面推行了以警务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警务改革,先后开展了“创满意”、三项教育、警务公开、警务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着力抓了“百家熟”、社区警务建设以及“十个规范”、“十个统一”、“两个上墙”、十二个方面的软件建设等具体措施,使肇庆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公正性一步步地向国际警务接轨,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三年多时间的不懈努力,肇庆市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逐渐建成了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有了较大改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满意度大幅提高。2001年,肇庆市公安局被评为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2年4月,肇庆市公安局荣获“全国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先进公安局”的称号,2003年1月,肇庆市公安局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在全国地级市公安机关中仅此一家。此外,一大批公安民警先后荣立二、三等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市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面向新世纪,肇庆市的公安队伍建设和警务规范化建设揭开了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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