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
昨日,笔者从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市检察机关从今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此次专项工作的重点是查办危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电资源等能源资源和危害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案件;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案件;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犯罪案件;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犯罪案件,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犯罪案件等六大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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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郭文君通讯员/东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