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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厅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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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交通技工学校
  广东省交通医院
广东省交通厅主要职责


  广东省交通厅是主管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拟订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省际和省内跨市旅客运输管理以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厅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负责公路(桥梁、隧道)通行费收费站(点)的管理;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无线电管理。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五)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维护,在“费改税”实施前负责公路规费稽征;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运政管理;负责公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检测、汽车租赁、公路运输服务、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内河救助打捞、船舶代理、外轮理货、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七)制订交通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八)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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