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日报讯梅州平远县八尺镇以“爱心传递”的形式,由镇党委、政府筹资10万元发起成立奖学助学基金,今年起向该镇考取第二批本科A类以上院校的困难家庭学生(包括应届生和在读生)发放助学金,向当年高考成绩在全县文理科总分前五名的优秀学生发放奖励金,以帮扶优秀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该镇今年考上华东理工大学机械学院的冯海卫,日前向由本镇6名热心慈善事业的德高望重社会人士和镇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镇中学校长、中心小学校长等组成的八尺镇“爱心传递”奖学助学基金理事会提交了自己的申请:父亲早年病逝、母亲务农供养一家四口,难以完成大学学业。今年和冯海卫一样获得资助的还有应届的吴海君、去年入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肖雨龙,每人约获资助6000元;获得奖励的是三名在平远县今年高考文理科总分排名前五位的应届毕业生,每人获奖励1000元。一个创新的项目是,这六名受奖、受助者都和理事会签订了一个注明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君子协定”:当他们有能力以后,会主动成为该基金的“爱心大使”,自觉加入爱心接力行动,往基金注资(数额不限),以期基金能够涓涓细流汇聚成河。作为受助者的冯海卫就明确表态、并在申请的同时作出承诺:在参加工作后,会成为“爱心传递”奖学助学基金接力一员。
据了解,该奖学助学基金的来源一是依靠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二是受助(奖)者在有能力后的“爱心回报”。资金管理由理事会负责,镇党委、政府不干涉。基金的每笔支出必须经2/3以上成员出席的理事会会议同意才能发放,一般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由理事会调查核实(与申请人有亲戚关系的理事会成员须回避)后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奖励、资助。而且,每年还要对受助学生进行审核:如果受助学生已经脱贫,将不再作为资助对象;出现家庭变故、继续学业有困难的,可以列为新的资助对象;触犯国家法律、校规校纪的,上一学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的,生活不节俭的,退学、辍学等离开学校的,终止资助。(记者曾海鹰 肖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