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晚报讯 城管人员处置流动摊档,受同情心驱使,市民往往会站在“走鬼”一边,“人家也不容易”的声音不绝于耳;清理占道经营餐饮店,一些食客为图自己方便大骂城管人员的事情也屡见不鲜。昨日,珠海市立法后评估委员会就《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立法后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座谈,常务副市长霍荣荫率相关部门就法规的实施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存亮等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了汇报。
记者了解到,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实施三年,珠海市告别了“八个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的历史,取得了较好的执法绩效。但市民一方面对城市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又对城管执法片面理解为“以强欺弱”,让城管人员陷入尴尬局面。城管部门发出感叹:市民同情心泛滥或会助长违章行为!
三年查案逾六万宗
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进行立法,珠海成为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其中,市容环卫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13个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被集中到市城管执法局,实践证明,自2005年10月1日该法规施行以来,“十三合一”集中处罚方式成绩明显:共查处案件60259宗,罚款金额总计6315911元;拆除各类违法建设工程、违法装修619097.56平方米,有效地控制了珠海市此类违法事态蔓延的趋势。
《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确立城管执法的主体资格,彻底打消了部分执法人员“城管是杂牌军”的思想顾虑,也消除了某些部门和市民认为“城管不是执法主体”的误解和偏见。三年来,“十三合一”的方式已经深入人心,“有事找城管”成为人们共识,有效地破解了“人人都能管,人人都不管”的多部门“平行”管理格局。从数据上显示,城管执法部门共受理信访投诉54431宗,处理率达99.99%,逾六万宗案件中,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申请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仅15宗,全部予以维持,维持率达100%;行政诉讼案件6宗,审结2宗,胜诉率100%。相对人提请行政复议的比例不到万分之三,提起行政诉讼比例不到万分之一,没有发生国家赔偿案件。
市民同情违章者城管叹难做
评估委员会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怪现象:一方面,对城市的脏、乱、差现象,市民常认为城管执法部门责无旁贷。另一方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却知之甚少,不熟悉城管执法的反复性和艰巨性。最常见的,就是面对流动摊贩违规处罚时,市民对违章者抱有同情心理,群众常会对执法人员进行指责、埋怨。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城管执行人员也常遇“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两者之间的平衡点难把握。对于“耍赖”抗法,辱骂或者殴打执法队员的相对人,强调“文明执法”时导致许多案件难以执行。但一旦“严格执法”,冲突之中市民更容易偏向违章者,舆论和口水的压力足以让执法队员不堪重负。
据悉,目前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已成为全国城管执法领域面对的共同难题,珠海市作为广东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城市,亦将积极寻求破解良方。根据评估方案,珠海市首次的立法后评估将于9月份出炉。(记者李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