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日报讯 记者日前从惠州市物价局获悉,今年6月至7月,惠州市对居住在惠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含散居孤老残幼)实施临时价格补贴,每人每月补贴15元。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进入6月份以来,受持续不断的强降雨天气影响,惠州市大部分地区出现洪涝灾害,造成蔬菜类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加重了惠州市居民特别是城镇低收入群体的负担。为妥善安排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继续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居住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含散居孤老残幼)实施临时价格补贴。据统计,惠州市共有10063人纳入此次补贴范围。
惠州市对低收入群体补贴情况
2007年6月:补贴时间为2007年5月~10月,每人每月补贴10元,共计60.12万元。
2007年11月:补贴时间为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每人每月15元,共计133万元。
2008年5月:补贴时间为2008年5月~12月,每人每月补贴20元,共计300万元。
2008年7月:补贴时间为2008年6月~7月,每人每月补贴15元,共计30.18万元。
(记者黄晓娜 通讯员刘飞标 王志良 陈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