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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市民报案有着落 民警回访收获多
2008-07-02 09:55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广州员村派出所民警登门回访报警市民,受到群众欢迎。 邱伟荣摄

    广州日报讯 昨天上午9时许,家住天河区员村怡景花园的李姨又见到了社区民警杨智勇。李姨上个星期天家里失窃,于是马上报警。一周来,杨智勇三次来到她家回访警情。

    昨天广州全市公安派出所警情回访工作全面启动,广州市公安局以局领导为首,各区公安分局、县级市公安局的领导和派出所民警大规模地登门回访报警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情,采纳民意。

    社区民警回访次次有收获

    李姨的屋子有两个房间。上个星期天下午,家中没人,房子锁头被潜入来的窃贼敲掉,门被踹开,被盗去现金和纪念币一批。钱丢得不多,李姨倒是很心疼那些纪念币,也怕会再有类似的遭遇。“最近一两年这里出租屋多了,相对要复杂点。建议增加监控摄像头,再对这里实施封闭式管理啦!”杨智勇将事主的建议记录在“民情日记”上,回头马上就和小区管理处沟通和联系,协调加装监控摄像头和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工作。

    李姨说,自己对杨智勇频繁来访并不感到麻烦,反而觉得自己的事情受到重视,所以不吝口舌,给社区民警提建议。杨智勇也觉得自己三次回访,次次有收获——不但清晰案情,还有助于采取措施及时防范。

    全市警情回访属全国首次

    全市公安派出所警情回访属全国城市中首次,并将在广州成为常态。此前,越秀区公安分局、荔湾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曾尝试开展警情回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民警介绍,派出所警情回访是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当事人报警后的一定时间内,通过以上门回访为主的多种形式对报警当事人进行访问,了解掌握接处警的相关情况,核实警情和获取线索,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民警回访警情时,将主动向群众表明身份,说明意图。各级公安机关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改进治安工作,提高打击效率。

    

    小贴士

    何为警情回访?

    由派出所民警对发生在该派出所辖内的警情(包括110报警服务台已受理、群众直接到公安部门报警的所有刑事警情,以及侵财类和故意伤害类治安案件警情)涉及到的当事人及单位进行回访。

    回访内容有哪些?

    回访内容主要包括接警情况、文明态度、警容风纪、现场处置、核实警情、获取线索、工作意见和建议等七个方面。

    回访时限要求

    市公安局要求,对居住在广州市辖区的当事人,派出所民警采用上门回访方式,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居住在非广州市辖区的当事人,灵活采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记者陈翔 通讯员张毅涛、曾武师)

    

 
( 责任编辑: 魏晓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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