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市党政班子领导约访下访制度》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确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实行《市党政班子领导约访下访制度》。因此,原每月15日由一名市领导在市政府接访室接待群众的《市领导接访日制度》,改为从今年1月份开始,由市党政班子领导每月至少一天的不定期的约访和带案下访。
今后,由市信访局每天开门接访,统一将每天的群众来信、来访材料分别报分管的市领导审定约访或下访案件,由市领导安排时间约见当事人或带案深入发生问题所在地下访,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韶关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