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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2008-01-11 12:26 来源:梅州市政府网
    目前梅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前期研究工作已经启动,现就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
    梅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
    二、项目概要:
    城市管道燃气建设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梅州市国民经济进一步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本地区因能源问题而产生的供需矛盾,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升梅州市的城市品位,梅州市急需发展管道天然气。梅州作为我国广东省的重要组成部分及科技经济区域,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增加梅州地区的碳减排量,对梅州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报告主要针对近期工程进行评价。2012年以前过渡期梅州采用槽车运输的LNG做为气源。在东升工业园西南侧,原梅州煤气厂南侧建设LNG气化站(并预留门站位置)。液化天然气经加热气化、计量、调压、加臭后进入中压供气干线;中压干线出站后,一路沿东升工业大道向东侧敷设给东升工业园供气;另一路沿东升工业大道向西南方向敷设至梅州市城区向各类用户供气。
    近期(2012年前)规划的管道供气范围主要为江南中环路以北和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的东升、江北东山大道和环市路以内及嘉应学院区域、新县城府前大道以东的城市中心区。
    近期工程供气规模为1274.49万Nm3/a,总投资约1.14亿元人民币。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753-2308555
    E-mail:weidong324717@126.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仓恒瑾
    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E-mail:eia666@tom.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公众意见调查
    ⑥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征求项目所在地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专家以及公众对拟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如征地问题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公示时间:2008-01-10~2008-01-20。
 
                                                梅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九日
 
( 责任编辑: 王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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