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日报讯(陈建新 邱煜)
潮安县人民法院古巷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继去年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优秀法庭”后,该庭近日又获“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殊荣。
该庭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拓宽调解工作思路。在潮安县凤塘镇创建了人民法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联动调解网络,开展联片调解,组织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巡回办案,依法调解,及时调处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加强调解指导,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运行机制、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调解方式和调查笔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协议书等文书的制作;定期举办调解员培训班义务讲法,指导帮助开展调解工作;组织调解员旁听庭审活动;法庭受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审理终结后,及时向原承办案件的村调解会或镇调解会反馈调解质量,帮助提高调解工作能力。据统计,去年该庭与凤塘镇、村调解组织共同调处民商事纠纷案件35件,取得了明显效果,得到市中院及市、县有关部门肯定。
该庭还积极开展“三项承诺”竞赛活动,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耐心地做好思想工作,辩法析理,尽量促使案件调解结案,收到当事人握手言和、案解事了的实际效果。去年该庭调解结案率67.2%,没有出现矛盾激化的案件,今年上半年调解结案率再创新高,达到79.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