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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07-04-17 16:54 来源:韶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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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06年12月20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07年1月22日至27日在韶关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韶关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韶关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07年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韶关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韶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韶关市市长、副市长,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韶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责任编辑: 刘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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