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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十五条"后穗首次限户型招标出让两住宅用地
广东频道 ( 08-01 10:25 )

    “70%比例是总量控制

    广州最新土地出让公告让一直悬疑不决的70%比例之争终于变得明朗化。从这次土地出让公告看出,70%的住宅比例控制将从城市总量上把握,而暂时不会“一刀切”。

    近期会集中推出小户型比例地块,年底估计会有大户型地块放出。

    ——广州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     

     南方都市报讯(王卫国)广州首批限户型住宅用地即将推向市场,对于“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占70%”的执行力度有增无减。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最新国有土地出让公告,其中招标出让的两幅住宅用地明确限定了小户型的开发比例,海珠区昌岗中路一幅商品住宅用地要全建小户型,另一幅位于金沙洲的住宅用地的小户型面积要超过80%。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块地的招标合同草案已经完成,正在由上级主管审批,预计未来几天可以公布。    

    70%比例总量控制成定局

    招标出让公告显示,位于海珠区昌岗中路164号的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品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8451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12817平方米。出让公告明确指出,该地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100%。

    此外位于白云区金沙洲的一幅编号为B3725D01的地块,也被限定了户型比例,要求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占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80%。该地块总用地面积达到144657平方米,属于名副其实的巨无霸地块。

    其中,海珠区地块的保证金是800万元,金沙洲地块的保证金是9000万元。

    广州最新的土地出让公告让一直悬疑不决的70%比例之争终于变得明朗化。从海珠区和金沙洲这两幅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可以看出,70%的住宅比例控制将从城市总量上把握,而暂时不会具体“一刀切”地执行到每一个项目。据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将从城市年度开发总量上控制70%的住房比例要求。业内人士认为,从海珠区昌岗路地块全建小户型,金沙洲80%建小户型来看,地方政府正在加紧调配城市总量70%的比例要求,估计近期会集中推出小户型比例地块,如果比例实现顺利的话,年底估计会有大户型地块放出。

        “户型限制对房价影响不大”

    据了解,这是在国家九部委发布“国十五条”等宏观调控文件后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广州第一次在明确户型比例结构的情况下推出住宅用地。此举引来了业内人士,特别是发展商的密切关注。

    光大地产副总经理陈洪志认为,海珠区地块全建小户型带有信号意义,这表示中心城区也将建设小户型,小户型不一定因为廉价而被挤到边远城区。他还表示,作为开发商一定会关注这块土地的出让。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黄韬认为,海珠区昌岗路一带配套成熟,交通便利,首次置业的人数也很多,而目前该地区小户型还比较少,所以大规模开发小户型是合适的。

    而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认为,小户型开发的定位是关键,按照目前的市场情况,小户型既可以建成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普通商品房,也可以建成用于投资的公寓式商品房。而海珠区昌岗路地块面积有限,该地区周边商品房均价已经达到七八千,他表示,“户型限制对今后的房价影响不大”。

        此次出让地块落实“国十五条”

    这次两幅住宅用地都采取了招标的出让形式。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从8月7日到8月17日接受发展商报名,投标时间定于8月31日9点半到10点,10点以后开标宣布中标结果。

    据了解,近几年广州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很少用到招标形式,“国十五条”中明确规定土地的供应要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业内人士认为,广州这次推出的两幅地是落实相关政策的体现。

    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黄韬分析,不排除有的发展商为了拿到地,向政府承诺未来开发建成的商品房价格,从而有效抑制房价。

        金沙洲还将推5住宅用地

    和海珠区昌岗路地块相比,这次推出的金沙洲地块在规模上占有优势。按照容积率3计算,这块14万多平方米的住宅用地可以提供40多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其中80%都要建成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也就是说,未来这块地可以提供4000多套小户型住宅,可以有效缓解市场供需紧张的局面。

    同创卓越的赵卓文认为,在如此大规模的地块上尝试小户型开发建设,发展商如果想拿这块地将很有压力。而中原地产的黄韬认为,金沙洲目前的配套不完善,比较适合二次置业或长远投资的买家,对于真正需要小户型解决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群体,住在金沙洲有可能造成“便宜买奢侈住”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建80%的小户型,黄韬认为比例偏高。

    根据2006年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今年金沙洲将推出5幅住宅用地和3幅办公用地,总用地面积达到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该地区旧有楼盘售价大约4000元/平方米左右,而紧邻金沙洲的万科四季花城普通洋房售价也不到5000元/平方米。

        海珠靓地面积不大    

    海珠区昌岗中路164号招标地块总用地面积为18451㎡,净用地面积为12817㎡。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达到开发总面积的100%。    

    记者探访

    海珠待售地块在昌岗路繁华路段    

    又讯(辛灵)海珠区昌岗中路164号前身是广州吸塑包装厂,目前坐落着广州力得容器有限公司,是一家包装品集团的分厂。该公司大院正对着昌岗中路。

    据知情者透露,海珠区昌岗中路164号全部属于该公司。其隔壁刚刚建好的富盈大厦写字楼的用地之前也是这家公司的,后卖出。据了解,这座写字楼去年底建成,目前已快卖完,即将交楼。剩下的工厂用地被中旅侨苑住宅小区、一汽车修理厂等左右相拥。该地地处昌岗中路的繁华路段,背靠宝岗大道,右邻江南大道中。它对面就是地铁8号线地铁站,该地铁路段刚刚竣工,2008年8号线全线通车。200米远处有10路、197路等公交车总站,交通方便。隔壁有海珠区车管局,附近有永乐电器城和国美电器城以及200米远宝岗大道上的好又多超市,学校有昌岗路小学和昌岗东小学、76中和49中。附近的银行有工行、中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

    金沙洲出让巨无霸地块    

    白云区金沙洲招标地块总用地面积达到144657㎡,属于名副其实的巨无霸地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开发总面积80%。     

    征地最高补偿标准:103.28万元/公顷

    广东国土资源厅出台补偿标准,深圳不需执行    

    又讯(李雅琼 张涛)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昨日印发实施《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从7月25日起施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今后各地征地补偿低于《标准》的征地将不予审批。标准中,一类地区的养殖水面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最高,达到103.28万元/公顷。

    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该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以便调整。

    据了解,该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市)征收集体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的补偿,《标准》与《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同时使用。征收集体其它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需另计算。各地征地补偿不得低于《标准》。各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标准》和《分类表》,结合当地实际,具体制定本地区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标准》和《分类表》一般2~3年调整更新一次。

    据了解,标准把征地按照所处不同地域分为十类,每类对应的耕地、园地、林地和养殖水面均有不同的价格标准。而对应广州,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以及番禺区五个区域内的征地补偿标准均按照一类地的价格补偿,换言之,也就是最高级别的补偿标准。如,耕地每公顷补偿不低于99.45万元(1公顷等于1万平方米,因而每平方米补偿金约为99元)、园地76.50万元、林地30.60万元、养殖水面103.28万元等。此外,从化征地补偿是广州地域内补偿较低的,如从化良口、吕田的征地补偿也不低于八类。(完)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    

    地区类别    耕地    园地    林地    养殖水面

    一类        99.45  76.50  30.60  103.28

    二类        76.05  58.50  23.40  78.98

    三类        64.35  49.50  19.80  66.83

    四类        58.50  45.00  18.00  60.75

    五类        46.80  36.00  14.40  48.60

    六类        42.90  33.00  13.20  44.55

    七类        39.00  30.00  12.00  40.50

    八类        33.15  25.50  10.20  34.43

    九类        27.30  21.00  8.40    28.35

    十类        23.40  18.00  7.20    24.30

    单位:万元/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