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文件
粤知规〔2006〕3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2006年是 “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广东省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强省建设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局今年将继续开展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请你们按照《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粤知规〔2003〕48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市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编制的组织
(一)今年计划项目的编制,按照市局推荐、专家评审、省局审定的程序进行。所有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按照《方案》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我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确定纳入计划的项目。
(二)我局在纳入计划的项目中,选择若干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或具有显著社会影响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二、名额分配
各市推荐项目名额为:广州、深圳、佛山市各4-7项,其他市各3-5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专利应是在2006年3月30日之前授权并且有效的中国专利。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各市知识产权局对推荐的项目应深入调查,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并核实申报书的各项内容及项目专利的法律状态。
(三)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与相关材料及附件目录装订成册。
(四)请各市知识产权局填写《2006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2006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局规划发展处,并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件或电邮至zscqj_ghc@gd.gov.cn,逾期不再受理。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李强;电话/传真:020-87682826/87680624)
附件:1.2006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略)
2.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