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我市推广应用广东省个人所得税 |
| 新华网广东频道 ( 2006-04-05 15:23:29)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何剑琳 |
关于在我市推广应用广东省个人所得税
为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管理,减轻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劳动强度,实现地税部门与扣缴义务人的信息互动,茂名市地税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和应用广东省个人所得税电脑申报软件(以下简称“申报软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申报软件的适用对象 全市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二、 申报软件学习培训时间 2005年6月25日至7月底。各扣缴义务人按主管地税部门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习和培训(光盘、资料费及培训费等全免)。 三、 个人所得税数据补录及申报有关时间要求 已接受培训的扣缴义务人要及时做好2005年1月以来个人所得税各应税项目明细资料数据的补录工作;同时,已接受培训的扣缴义务人从2005年7月份开始务必使用电脑申报软件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四、 数据报送方式 各扣缴义务人通过申报软件产生的有关资料数据以电脑软盘、优盘等方式报送。 五、 数据报送要求 各扣缴义务人在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明细资料过程中,务必确保每一位纳税人的身份信息、纳税情况以及邮寄联络方式等资料的完整和准确,以便我们给每位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和做好邮递工作。 六、 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请参阅学习培训时所派发的宣传学习资料。 特此通告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