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2日电 昨天,东莞大朗镇一大型塑胶厂贴出了不再与近2000名员工续约的公告。当地政府、劳动等部门迅速出动协调处理,最终工厂再次与这些员工续签了两年劳动合同。
工人:数百人
讨要赔偿
王锡德是这家塑胶厂“装四”部的工人,1996年4月入厂,算下来已有近12个年头。据他说,他与厂方签定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年一签,前天(上月30日)正是他们去年的合同期满之日,所以在当天下午5时下班之后便接到了“不再续约”的通知。记者在该厂的公告栏中也看到工厂人事部发出的通知,要求该厂几十个部门的1849名员工分三批在12月5日之前办理离职手续。
“我们都是这个厂的老员工,一般都干了五年以上,有的还干了十多年。”女工粱兰英于1996年进厂,她表示,工厂在加班、工资待遇等方面都还比较正规,这次突然将他们这些老员工裁了。
厂方:“不再续约”非“炒人”
记者随后找到该厂行政部一名劳姓负责人。她表示,公司此举确因新《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据其介绍,这次被裁的员工中有部分老员工,但绝对没有工龄10年以上的老员工。“他们的合同到期了,我们是‘不再续约’,不是‘炒人’。”劳姓负责人还表示,“不再续约”并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厂方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工人,也不必按照“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结果:员工获续约两年
事情发生之后,大朗镇政府、劳动、信访等部门迅速出动协调处理此事。劳动部门的负责人当场给这些员工们解释《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并表示会积极与厂方协商。昨天下午5时许,记者从工人和大朗相关职能部门都了解到,经过与这个塑胶厂香港总部协商,这家企业已当场与这些员工再续签了两年劳动合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