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4日12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获重大跨国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并接受记者提问。
[法制日报记者]我想请教一个问题,这次论坛来了很多知名的中外企业,包括宝洁、茅台的企业。我注意到公安部警企的合作机制,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企业能够发挥哪些作用?企业需要做哪些工作来配合公安机关搞好这个工作?谢谢。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这次论坛与以往论坛有个显著不同,我们首次邀请了国内的著名企业来参加。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间,我们认识到,光靠打击不能遏制知识产权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特别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权利,更需要权利人的密切配合。作为企业来说,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他们发挥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首先它要加强对自身品牌保护的意识;其次要 为执法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三,作为有责任的企业,应该向社会进行宣传、教育,来反哺社会。
目前我们希望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过程中间,权利人企业能向公安机关提供经销商、代理商的备案制度,以便我们在调查当中分辨罪与非罪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