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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沟通协调 建立警企合作关系
2007-07-24 12:47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2007年7月24日12时,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获重大跨国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并接受记者提问。

    中国公安机关将加强与中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沟通协调作为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积极建立警企联系机制,充分发挥预警防范职能,维护和促进自主创新。2002年以来,公安部已会同中国外商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举办了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形成了公安机关与企业权利人、国外执法机构进行有效交流、沟通、探讨、促进的良性机制。“山鹰二号”行动期间,河北、湖北公安机关实行经侦民警与辖区知名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联系制度,对辖区内的知名企业进行走访和摸底,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天津、山东公安机关通过建立本地著名商标企业和全国驰名商标企业档案等形式,对本地重点品牌企业实行挂牌服务,提升企业的自我防范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安部积极筹建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形成公安机关与权利人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绿色通道和稳固平台。

    ——以教育促保护,预防和减少侵权犯罪

    巨大的侵权商品消费市场,消费者知识产权意识的淡漠,是诱发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需要加大打击力度,把侵权者送上法庭,更需要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中国公安机关注意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群众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知识产权,自觉抵制假冒盗版商品。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和民警走出机关大院、走入街头社区,与普通百姓进行面对面的讲解,宣传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巨大危害,同时利用2006、2007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民关心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例如,甘肃公安机关为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组织了未成年人拒绝使用盗版、拒绝阅读非法出版物的签字仪式。广西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在“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中,亲自参加群众接访,通过解答、解决群众的切身问题,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2006年4月,公安部会同全国整规办、中宣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举办“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设立公安机关专门展区,温家宝、吴仪、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参观了展览。各地公安机关同时在当地举办展览,起到了“教育群众、杜绝假冒”的良好效果。

    ——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中的教育培训、情报信息、办案协作机制等基层基础工作。在教育培训上,2006年至2007年6月,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多次组织面向一线指挥员、侦查员的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培训班,先后派员赴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参加有关国际组织的知识产权执法培训,组织各地业务骨干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集中研究,指导各地办案工作。各地公安民警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政策、理论和法律的学习,提高了执法水平。在情报信息上,大力加强人力情报、技术情报和计算机信息情报建设,着力提高情报搜集、分析、研判、交流、应用能力,初步建立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信息系统,利用情报破获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断增多。2006年以来,北京等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对外公开了24小时热线电话和网上案件线索举报“绿色通道”,延伸了情报工作的触角,扩大了情报来源。在办案协作上,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特点,各地公安机关积极与国内外企业、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办案协作制度,逐步总结形成了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国际执法合作,共同应对国际化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挑战

    针对假冒盗版犯罪活动在世界各国猖獗泛滥这一国际化问题,中国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与各有关国际组织、执法机构的执法交流与合作,严厉打击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2004年,中美开展“春天”行动,缉捕跨国销售盗版光盘的美籍犯罪嫌疑人Guthrie(顾然地);2005年,中美开展“越洋行动”,摧毁涉及11个国家的制售假药犯罪团伙。2007年3月,中国公安部与美国司法机构正式建立了中美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工作组,共同推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国际执法合作,并已取得积极进展。

    对于中国公安机关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方面取得的显著成就,国内外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先后收到各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感谢信、牌匾等30余次,被誉为“打假尖兵”、“维权先锋”。2007年6月,全球反假冒机构授予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全球反假冒年度政府机构高度嘉勉奖”,表明了国际社会对于中国公安机关在知识产权方面所取得成就的认可。2007年7月13日,公安部政治部决定,对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29个集体、60名民警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行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 责任编辑: 崔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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