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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睡保姆”引发争议
2007-02-16 16:4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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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12月15日电(记者 白斌) 保姆本是料理家务、照顾小孩等家政服务的一种,但合肥的一些保姆家政服务中介出现了一种另类保姆--"陪睡保姆",并引发了人们对"陪睡保姆"是否违法的"口水战"。有不少合肥市民质疑其究竟是传统的家政服务还是属于保姆家政服务的变质?

    据了解,"陪睡保姆"的雇主一般多为老年人,甚至还有子女以此来为孤寡老人尽的一份"孝心"。因为老人丧偶后,为老人再找个老伴比较麻烦,将来还涉及赡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还不如"租"个"临时妻子",以后也不会产生纠纷。而另一些受访者认为,"陪睡保姆"不仅仅包括被人们曲解的异性"陪睡"服务,其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保姆为那些孤寡老人提供的同性"陪睡"服务,也是许多家政服务中介推出"陪睡服务"的最初目的,本来无可厚非,这样的服务解决了许多老人的养老问题。

"陪睡保姆"引发"口水战"

    "老板,需要保姆吗?我们这里的保姆年龄都不大,只要价钱合适,干什么都可以。"这是记者在合肥市安庆路保姆中介市场暗访时亲历的一幕,当记者问这里有"陪睡保姆"吗?一位中介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道:可以打电话马上找来几个人面谈,不过价钱可能会高点,一般的保姆包吃、包住一个月在600到800之间,而"陪睡保姆"最少得1000以上。

    在攀谈中,记者问工作人员合肥其他中介是否也有"陪睡保姆"时,工作人员回答道:"其他路段的中介市场也有这项服务,不过价格可能会比这里高些。" 据记者了解,"陪睡保姆"基本上都是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村妇女,一般在30至40岁之间。而雇主多数为老年人,甚至还有子女为孤寡老人尽的一份"孝心"。随后,记者就此现象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一位姓郑的女士认为,"陪睡保姆"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卖淫,而且,从伦理道德来看,"陪睡保姆"实际上就是打着保姆的幌子而提供卖淫之实,其实质上与卖淫没什么区别。"而另一位姓赵的男士的则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现在城市里有很多孤寡老人,还有一些孩子不在身边工作的"空巢老人",他们一方面在生活上需要照顾,另一方面,他们也渴望得到精神生活的抚慰,再说,"陪睡保姆"并不一定是提供性方面的服务,也有可能是对老年人的同性"陪睡"服务,特别是晚上,能有个伴儿陪他们说说话、焐焐脚;伤风感冒时,身旁有个人端茶倒水,嘘寒问暖,也无可厚非,只是"陪睡保姆"从字面意义理解上显得有点暧昧。"

    据记者了解,"陪睡保姆"并不是首先"诞生"在合肥,早在几年前就曾出现在广州、西安等城市,并且引起了极大的争议,而此次在合肥 "现身"的保姆"陪睡"服务再次充当人们茶余饭后谈资的同时,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为什么此项服务会造成如此强烈的轰动效应,并且会引起广泛的争议?

    市场需求?还是"变质"的服务?

    2006年11月22日,广东省家政协会发布了一个家政行业职业标准。该职业标准包括"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育婴员""护工服务"等4个工种,各标准都分为初、中、高3个等级,对上述4种家政职业从业人员的不同等级作了不同要求。广东省给家政服务制定标准,那是基于市场的要求给家政服务所做的定位。那么,保姆中介又是基于何种目的推出"陪睡保姆"呢?

    合肥的一家保姆中介公司介绍说,"时下已进入老年人社会,孤身老人明显增多,子女不在身边,十分孤单寂寞。这种精神上的空虚往往让老人度日如年,作为家政服务公司,瞄准社会的这个盲点,面向社区推出这一服务项目,很受"空巢老人"欢迎,这是基于市场的需求,对保姆这个行业所做的延伸,是针对特殊的群体提供的家政服务。至于很少一部分保姆和男主人同床是两厢情愿、各取所需,自己只是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服务的平台而已。

    而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建华却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如果是以性交易为目的的收费行为,那么中介机构所推出的'陪睡保姆'就属于违法行为,因其触犯了《治安处罚法》,中介机构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同时他也强调,"在确定雇主付出的费用是劳务费还是"陪睡"费用上的界限时容易产生争议,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但工商部门可以联合公安共同执法,对以性交易为目的的保姆和中介机构依法查处。"

    家政服务中若然搀杂进性服务、性交易,这无疑让人们疑惑"陪睡保姆"你究竟是保姆吗?还是保姆职业的错位,变质?究竟其存在有违情理,也违法理?还是如采访中某些人所指出的:"有悖民风","行为属违法"?因此,对于"陪睡保姆"现象的理解,仅仅进行简单的道德谴责或法理推敲,责其有伤风化、违法,笔者以为,又不足以让我们真正全面、理性地认识这一现象背后所蕴涵的社会问题。

"陪睡保姆"的存在折射出"空巢老人"的"空心"以及性权利上的尴尬

    "陪睡保姆"现象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讲,见证的并非是一个道德层面上的问题,而是一个老年人尤其是时下"空巢老人"的生活状况问题--折射了他们在精神生活,甚至是性权利上的某种尴尬困境。

    由于"陪睡保姆"服务的对象一般多为鳏、寡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因此,"陪睡"服务的出现也间接的见证了当前我国"空巢老人"精神生活的"空心"。

    目前多数农村依然保持着邻里相通、来往串门的传统习惯;而城市社区则不然,传统居民区的热闹温和、互帮互助已经让位于独立商业小区的"房门一关,老死不相往来",疏离冷漠日益凸显。同时,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外出寻找出路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再加上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传统家庭的养老模式和观念都受到很大冲击,给这些留守在家庭里的"空巢老人"精神上的"空白"。

    传统家庭的"空巢"时期多在夫妻晚年。老人多少都有孤独感,并伴着思念、无助等复杂思绪。合肥某运输公司离休干部周济堂说,"人到老年,脱离熟悉的工作环境和同事,社会交往减少,社会适应能力下降,逐渐变得寂寞孤单;养儿防老传统思想较浓厚,老年需要儿女相伴时,他们却不在身边,所以缺乏安享晚年的信心,产生空虚情感。" 据2005年9月1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市镀锌铁丝厂孤寡独居70岁的退休职工谢洪均,在家死亡两年却无人知晓,待到警方撬开房门,发现老人已成一堆白骨。这样悲剧虽然是个例,但"空巢老人""空心"的生活状态却是普遍存在的。

    在谈到"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时,安徽大学社会学系范和生教授介绍说,"按照联合国制定的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为老年型社会,而根据2000年我国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65岁以上人口已占全国总人口比重的8.2%,也就是说,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老年社会。另外,目前的家庭成员体系中,独生子女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专家曾计算过,未来独生子女成家后最多将赡养包括夫妻双方的父母、祖父母在内的15位人口。因此,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他们的生活状况、精神状况将成为今后社会所面临的一大课题,这就需要由政府筹集资金,承担起这项社会责任。"

    针对"空巢老人"的赡养问题,许多城市也曾出现过专为"空巢老人"推出的养老机构,并曾一度火爆,但没过多久许多机构就慢慢的消失在市场规律的大潮中。据有关人士分析,"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高质量的老年公寓太少,大部分社会化养老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又与社会需求相脱节,低档的硬件设施和低质的服务令不少老人及其子女对养老机构望而却步;再加上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的限制,许多老人对去养老机构安享晚年持否定态度。"合肥一位姓章的退休老人对记者说道,"把老人送进老年公寓,那不让人笑话吗,还要儿女有什么用?"

    面对我国老龄化社会步伐的不断加快,"空巢老人"的老无所养问题成为许多"空巢老人"家庭不得不面对的事实,也许正是由于"空巢老人"的"空心"或在性权利上所处的尴尬境地才使得"陪睡"服务才有了其所谓的市场"需求"。那么,如何做好老年人的服务事业,做好鳏、寡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的关爱救助工作,或许就是当前和今后社会的一大棘手问题。(完)

    

 
( 责任编辑: 崔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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