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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乳讨薪”:“怒其不法”更应“哀其不幸”
2007-01-10 15:44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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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9月11日下午,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上,两名男子手举“出卖妻子乳房”几个大字,面对记者的盘问,两名男子说了实话:“我们只是想吸引别人的注意,帮我们讨回打工钱!”(9月12日《沈阳晚报》)

    从赖工地、堵工头,到爬塔吊、假跳楼,再到藏凶器、卖乳房。这讨薪招数一路“创新”过来,一条从个人努力向求助公众转变

    的脉络十分清晰,只是求助公众的方式正朝极端化方向发展。这种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讨薪方式固然需要“法治”,但我们也需深度思考这个弱势群体为何不走专设的“阳关道”,偏偏选择“独木桥”。

    “被公安关起来,被别人骂昏头,也比欠薪受饿挨穷强。”这是农民工中流传的一句话,其间充盈着多少无奈与苦涩。所以,我们在“怒其不法”的同时,千万不能放弃了“哀其不幸”;在认同惩治“不法”的同时,千万不能忘了呼吁对“元凶”——不法的欠薪者严惩。(小石潭)

 
( 责任编辑: 翟秀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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