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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满:今年要推动解决欠薪问题(图)
2006-02-20 10:2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透露人大监督重点,拟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纠纷仲裁机制     

    新华网广州2月20日电(田霜月 任宣 袁光锋)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本月22日在广州召开。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接受了省主要媒体的集体专访。她透露,今年省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是检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纠纷仲裁机制。同时计划立法12项,包括《食品安全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  

   

    关于人大工作

    “集体决定问题,我是主任,但也只有一票”

    记者(以下简称记):到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一年来,你最深的体会是什么?

    黄丽满(以下简称黄):在这一年时间里,我对人大工作有三点体会:一是对人大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深刻的认识;二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三项原则;三是必须把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极为丰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因此,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按照去年中央9号文件明确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三项原则:第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搞多党制,不搞两院制,不搞三权鼎立。

    第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通过会议的形式,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我是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但也只有一票。

    第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只有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使人大的工作顺应民心、符合民意、集中民志、贴近民生。     

    关于部门利益

    “立法是为维护老百姓利益,要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记:每一项立法都会涉及到不同部门的利益,作为立法机关,人大肯定承受了不小的压力。你能不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黄: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一直坚持的是两个原则:一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二是符合地方实际。在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前提下,从我省实际出发,制定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其中属于实施国家法律的有4件,包括《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属于我省先行立法的有3件:《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还有另外3项属于行政许可立法。

    因为经济类法、行政类法占多数,这类法规往往就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来起草,人大在审议时特别要注意怎么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的问题。法律在一定意义上,是管权的,管官的,不像过去有些人想,立法是管老百姓的;相反,立法是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所以权力和责任要结合,权力和利益要脱钩。

    要把握这个原则,特别要注意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为了维护部门的利益,部门在法律起草的时候往往有部门利益的痕迹,所以我们要在这样的问题上把关,立这个法怎么维护人民群众、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基本权利。

    另外,常委会也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每项立法讨论草案都要听取30—50名代表的意见。邀请相关的立法顾问和专家对法规草案进行论证。所有法规草案都通过省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全省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登报征求公众意见,保证立法更加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     

    关于立法工作

    今年计划立法12项,包括《食品安全条例》等

    记:今年立法工作是怎样计划的?

    黄:今年我们计划立法是12项,包括《食品安全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条例》、《劳动争议仲裁条例》、《港口管理条例》、《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条例》、《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属于人民群众关心的一些重点问题。我们今年的预备项目还有18项,如果预备项目条件成熟了,也可以进入正式的计划项目,同时还有修订项目8项。

    重大的改变就是原来两审现在改成三审,增加了一审。主要是原来起草单位的草案经过专门委员会的修改以后,拿到常委会上作为第一审,现在是要把起草单位的原样直接拿到常委会,这样对起草单位是个尊重,对于保证立法质量也是有好处的。

    另外,我们还建立了一个立法项目信息库,代替长远规划。以前有的省是搞五年规划或十年规划,后来我们了解了一下,这些规划既然做了就应该落实,但是实际上落实得不是很好。人大代表在会上或者闭会期间提出的立法议案,如果当年不能落实就可以存到项目库里。     

    关于人大监督

    今年重点检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情况

    记:今年省人大监督工作重点是什么?

    黄:常委会今年将以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为监督的基本形式。执法检查方面,重点检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执行情况,推动解决欠薪问题,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纠纷仲裁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还要委托专门委员会专门开展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职业病防治法》、《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台胞投资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专题工作报告、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工作报告,以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民事检察工作的专题工作报告。要加强预算监督,督促政府推进部门预算的规范化、法制化,保证财政预算真正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     

    关于代表工作

    “和亲友有关的事,不能以代表身份处理”

    记:你曾在很多场合提到“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对这一点,今年有什么计划?

    黄:常委会要把代表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今年要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代表在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四是认真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专题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

    “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在行使权力,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认真听取、认真办理。能办的要尽快去办、坚决办好,需要创造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办理,现在还不能办理的要认真向代表说明,取得代表的理解。

    当然,代表活动也要有规范,代表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和职务有关的事情,就不能以代表身份去处理;和亲友有关的事,也不能以代表的身份去处理。     

    现场

    1998年以来黄丽满首次接受媒体专访,坦言“有点压力”

    做足“功课”提前“应战”     

    “我以为我最先到,没想到大家都比我早!”2月1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比预定时间提前了半个多小时到达会场。她坦言,这是她1998年到省里工作(指担任省委副书记)以来,第一次接受媒体专访。抱着厚厚一叠前晚做的“功课”,她笑言:“有点压力!”

    当天上午9时45分,记者们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贵宾室忙碌着:架机器、打灯光。想着提前来熟悉环境的黄丽满一边说着感谢的话,一边挨个和记者握手。走了一圈,她站在“记者包围圈”中央,和大家拉起了家常。她给大家解释“为什么会是第一次(接受记者专访)”,她说,因为她觉得应该少宣传个人,多宣传集体,个人尽量少上电视,少见报。“我来人大工作刚刚一年,有些工作还不太了解。这次我也问了秘书长能不能不来,对方说不行,是工作需要,还说是惯例,我就没办法推辞了。”

    “虽然很少接受采访,但我和记者们都是朋友!”黄丽满笑着说,她一直很支持,也很重视媒体的工作。“因为媒体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果不重视,就不是一个好领导!”

    她还举了一个很让现场的记者朋友感同身受的例子,她说,在一些重要的采访活动中,保安和记者往往是一对矛盾,保安有时会把记者推到一边去,“我就说,‘你现在好了,但如果关键图片拍不到,宣传不到位,这个历史责任谁来负?’”

    10时20分,正式采访时间快到了,黄丽满开始做着采访前最后的准备。她拿出厚厚的一叠资料和一个大大的笔记本,显然,准备这次采访她是做足了“功课”。

    “我还要和你们商量一下,到底怎样来做这个会前的报道。”黄丽满一边翻着笔记本,一边和大家商量着,“他们(常委会工作人员)准备的问题和材料我都看了,基本上都是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内容,我可以照提纲念,但我昨晚好好想了一下,我要讲一讲人大工作的重要性,这是我体会最深的一点。这样和报告内容就有区别了!”(完)

 
( 责任编辑: 李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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