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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与非法间游走的"黑律师"
2008-04-04 12:5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2月26日,冯钰峰在万江帮助老乡参加完劳动仲裁的开庭后,被对方一个行政主管打了。“当时是隔着档案袋打的,是为了不留下外伤,我当时就觉得头晕了。”

    谭英万的二哥谭英福觉得谭英万没文化,根本不能帮人打官司,“你小学文化也能帮人打官司,人家律师都去吃屎啊!”

    新华网广州4月4日电(邹高翔 周雪平 方光明) 春雨绵绵中的下午,36岁的谭英万客气地递给记者一张名片,头衔让人印象深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接着就是姓名和“为您维权”四字。名片的背面写了服务范围,语句并不通顺:“担任企业、个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工伤、劳资纠纷法律事务;代理交通事故、消费维权保护……”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这个来自重庆开县的新莞人,不到一米六的个头,毫不避讳地称呼自己“谭矮儿”。他的发型常年保持着比“寸头”略长一点,有一张与实际年龄不相称的娃娃脸。谭英万觉得长相为自己维权带来了很大便利:“他们(劳动分局和法院的工作人员)都觉得我挺好玩的,经常笑着叫我‘假律师’,我也不生气,我本来就不是律师嘛。”

    为7斤半猪肉他告了政府

    2004年,谭英万曾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的一个镇上开小饭店,之前他做过建筑工,卖过冰棍,捡过垃圾。当年1月,当地镇政府下了一个通知,要求餐馆必须统一使用该镇定点屠宰场的猪肉,“以保证肉制品的安全和减少成本费用”。1月30日,谭英万从邻镇商场买了7斤半猪肉回到店里,被镇政府生猪屠宰管理小组的两名工作人员查出,并且要没收。谭英万回忆说:“那时候我就把肉放在案板上,手上拿了杀猪刀,说谁敢拿我的猪肉我就砍谁!”但最终他的猪肉还是被镇上畜牧兽医站给没收了。谭英万不服,开始多方投诉,“从畜牧站到镇政府,从镇政府到工商局,我像个皮球来来回回滚了不知道多少次”。在惠阳区法制局一名工作人员的提醒下,谭英万写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作为自己生平第一次利用法律维权的纪念,谭英万完整保存了当时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惠阳市惠阳区人民政府2004年5月25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了畜牧局没收谭英万7斤半猪肉的行政行为,并责成畜牧局作出“价值相当的补偿”。谭英万还是不服,又将惠阳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在法院主持下,区政府进行调解,畜牧兽医站最终与谭英万达成协议:谭英万获赔2000元,承诺不再进行投诉或申诉。谭英万对这个结果很满意,2008年3月23日下午,事隔近4年后的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掩饰不住那股子得意:“告了政府之后,那些领导找我说好话,我觉得很有面子,很过瘾。”

    像谭英万这样以公民代理人身份帮助外来工维权的“黑律师”,他们拿起法律武器保护的第一个人通常就是自己,或者是自己的家人。在东莞市长安镇和虎门镇已各有一个“办事处”的肖青山,走上维权道路是因为自己被工厂裁员要求赔偿;开办“金玉山法律维权网”的冯钰峰,1995年第一次维权是因为自己主动辞工却拿不到被拖欠的工资。

    跟着判决书学打官司

    对于他们而言,为维权打官司最不缺的是勇气,最缺的是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文书写作技能。谭英万说自己第一次写起诉书的时候,在立案庭法官的指导下,反反复复写了五六遍。谭英万拿出2004年他状告惠阳区人民政府的起诉书,上面有一个黑色的笔迹在许多地方做了标记。谭英万解释说:“这些都是法官给我划的。”

    不过谭英万觉得,打官司一点都不难,“主要是陈述一下事实,灵活应变”。他的法律知识都是从新华书店的书里一点一点抠下来的。“甚至有些字我也不认识,查字典嘛。比如‘欺负’的‘欺’我不认识,但是‘负’我认识啊,查到这个词我就知道一个‘其’一个‘欠’就是‘欺’了。”谭英万承认,就算现在他对法律条文也不是很熟悉,只对法庭审理的程序比较清楚。帮人打得官司多了,谭英万从法院的判决书中也学习到了不少东西。“这个为什么是这样判的,是使用到哪一条法律,我就看判决书,有不明白的就继续到书上或者电脑上查一下。”记者在他位于长安镇的住处看到书架上摆放了不少法律书籍,其中最旧也最厚的一本是《公民常用法典》。

 
( 责任编辑: 李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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