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佛山10月30日电(阎锋) 日前,佛山市工商局、市消委会与市电器行业协会、建筑行业协会等10家行业协会签订消费维权协作公约,今后,行业协会可以消费维权联络站名义直接受理本行业消费投诉。
据《佛山日报》报道,在日前举行的以“行业自律、诚信维权”为主题的佛山行业协会消费维权自律制度论坛上,副市长、市消委会名誉会长李秀萍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一些政府不该管、管不好、不便管,企业管不了、管不好的职能逐渐交由行业协会来承担。作为政府和企业以外的“第三部门”,行业协会既是沟通政府、企业和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又是社会多元利益的协调机构,还是实现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的社会组织。这次论坛从维权和自律的角度,探讨如何通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为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让行业协会发挥应有作用,是一次很好的尝试。
出席论坛的示范行业协会涉及电气、建筑、房地产、通信、汽配、旅游、陶瓷等,均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市消委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以上行业协会签订了消费维权协作公约。协作制度囊括了各方将建立信息联络平台、信息互通机制、消费维权投诉受理和协作各方的联席会议制度等10个方面的内容。
据悉,行业协会今后可以以“佛山市××行业协会消费维权联络站”名义直接受理有关本行业的消费侵权投诉。如果行业内企业无理拒绝调解或有违法经营行为,行业协会可以提请消委会成员单位中的各行政职能部门协助进行行政执法。消委会、工商局12315受理消费纠纷后,属各行业协会成员企业的,可以转交行业协会协助调解处理。而行业协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如果受理,10个工作日内行业协会就应给出调解或处理结果。
佛山市工商局副局长刘伯胜指出,希望行业协会注重行业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的融合,反对推行某些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所谓“行业惯例”和霸王条款。行业协会应利用本身的行业信息优势,热情为消费者服务,切实落实与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的协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