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东频道
 您的位置: 新华网广东频道 首页 >> 新闻中心 >> 广东要闻
东莞黄江阶梯水价试点 30%用户虚报用水人数
2008-07-24 09:42 来源:广州日报

    东莞市阶梯水价将在10月1日前全市铺开。昨日,记者从贯彻落实阶梯水价现场会上获悉,日前,东莞市物价局、城管局发出了《关于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必须在10月1日前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此外,根据抄表到户情况,基础条件较成熟的大市区(含莞城、东城、万江、南城)、黄江、中堂、大岭山、东城、沙田、石碣等镇(街),应在9月1日前实施。

    去年10月起,黄江镇率先拉开了阶梯水价试点大幕,根据试点情况,约有30%的用户有虚报用水人数现象,为了科学核定用水户的实际人数,相关部门要求供水企业在办理用水人数确认手续时,要凭借户口簿、暂住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

    试点:用水人数确认困难

    东莞是水质性缺水的城市,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水价改革势在必行。据了解,从去年10月开始,黄江镇率先在全镇范围内试行阶梯式计量水价,试行阶梯水价的居民共6749户,中堂镇也于去年10月在部分村进行试行,试行居民2070户。

    相关统计数据表明,试行阶梯水价以来,黄江镇居民一是实施范围售水量比去年同期减少3.5%,超过一级水量基数居民户数每月平均742户,约占11%;因超过一级水量部分增加的水费收入约占居民售水总收入的7.2%。

    从试行的结果来看,一是节约了用水,二是增强了节水意识。根据黄江镇的试行经验,在实施阶梯用水前,都提前进行计费系统改造、确认用水人数等准备工作。其中,用水人数的确认手续比较关键,试点镇在确认用水人数时,确定的申报程序一般包括用户申报、资料审核、人数确定、人数变更等环节。

    相关人员表示:“尽管经过核对人数等环节,然而在确认用水人数时,缺乏足够的证明材料,特别是人员流动较大的出租屋、集体宿舍和一些‘时钟旅馆’等,人数确认更困难。”据黄江镇的情况,约有30%的用户有虚报用水人数现象。

  未来:两年内全部“抄表到户”

    推行阶梯水价,其前提是用户家中“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因此,此次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全市辖区内已经由供水企业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

    据了解,目前,除沙田、道滘、大城区等镇(街)抄表到户率较高外,其他各镇落实抄表到户并不理想,有关人员透露,目前东莞仍有近一半用水户没有抄表到户,这也成为影响阶梯水价全面推广的一大障碍。

    对此,东莞市物价局和城管局要求加快全市各镇街道抄表到户的进程,务必从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起两年内(即2010年10月前),对供水范围的所有用户统一装表到户、抄表到户和计量计费。

    此外,《通知》要求全市各供水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核定用水户的实际人数。要求用水户在办理用水人数确认手续时,居民户凭户口簿办理;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用户凭身份证(暂住证)和企事业单位证明办理;出租屋用户凭房屋租赁证照、暂住证及所在镇(街道)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办理。

  名词解释

    “阶梯式计量水价”

    所谓的“阶梯式计量水价”,是指城镇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设定每月基本用水额度,每月用水超过基本用水额度的部分,实行阶梯计价收费的计价方式。(记者于梦江)

 
( 责任编辑: 周悦涵 )
 读图时代
粤贴精选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