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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色工业园最高可获资助300万元
2008-07-04 08:28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深圳7月4日电(记者 王传真) 深圳市政府3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深圳市特色工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根据新办法,经深圳市认定的特色工业园区最高可获30万元规划补贴,以及30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和园区信息化建设经费资助。 

    《办法》指出,“特色工业园区”是以区域特色产业为基础,适应市场竞争、产业升级和城市化进程对产业集聚的要求,以产业链完善配套为目标,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适当集中布局建设、合理分工协作的专业化产业园区;园区应在3年内初步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具备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特色工业园区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应在10万平方米以上(利用老工业区改造的不低于5万平方米),作为特色工业园区用途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 

    办法规定,经认定的特色工业园区按园区占地面积由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给予规划费用补贴,补贴标准为2元/平方米,每个园区获得规划补贴的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时,特色工业园区可获得公共服务平台和园区信息化建设经费资助,每个园区获得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认定并连续3年考核合格的特色工业园区可获得产业升级示范园区的资格。(完)

 
( 责任编辑: 崔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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