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和省审计厅联合发出通知,将对全省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等“四类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查摆2006年以来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以及2006年以前发生的、还没有纠正到位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记者林洪浩 通讯员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