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珠海5月7日电(郭秀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5月1日实施,市劳动保障部门5月4日在首个工作日便受理了32宗仲裁案件。有关负责人称,《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大大提高了职工自我维权意识,使珠海市劳动仲裁案件和信访量呈明显上升趋势。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从市劳动保障局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市(区)仲裁办一季度共收到劳动争议案件547宗,同比增长15%,其中受理案件476宗,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1宗。这些案件大部分都是涉及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以及保险福利、工伤案件等;从市总工会提供的数据来看,第一季度的信访总数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5.8%。
据介绍,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为降低劳动成本,擅自降低和调整职工工资,变更劳动合同;更有甚者钻法律漏洞,采取关闭、停办、更换法人和生产地,终止与原有劳动者的合同,导致重大劳资纠纷的发生。这些是造成近期劳动争议量大增的主要原因。
继今年年初《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在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该法不仅赋予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权力,还取消了仲裁收费门槛,使劳动仲裁机构具备了政府财政金额保障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性质,并将仲裁申请时效延长。
业内人士称,两部法律的颁布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仲裁案件和信访量的上升正是反映了职工维权意识的增强。同时,这种情况也是一种暂时现象,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劳资双方会更加自觉地执行法律,劳动争议也会逐步降低。
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提醒劳资双方当事人,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时,注意收集有力证据,意气用事不仅徒增劳动仲裁办事机构工作量,也会浪费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