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5月6日电(黄艳)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利益,该中心将开展2008年的社会保险反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专项稽核行动。
据《信息时报》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5月12日~11月30日。检查对象为广州市部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检查范围包括待遇领取人是否符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社会保险待遇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至待遇领取人。
行动要求即日起各参保单位应对自身管理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包括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进行领取资格核查。发现不符合的应立即报告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对部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进行实地核查。
据介绍,对于不符合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待遇,并责令退回多领待遇。此外,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如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设立举报奖励,凡知情者举报他人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一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12333。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