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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举报医保违规行为最高可奖10万元
2008-04-25 08:39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深圳4月25日电(王传真)   深圳市政府24日公布了《深圳市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深圳市民举报医疗保险违规行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对以下行为进行举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以做假记单、假发票、假病历、假处方和将门诊病人挂名住院等手段,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等七种违法行为;参保单位发生为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险,为参保人医疗费用报销开具虚假证明等违法行为;参保人员将本人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医等违法行为;社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发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等。

    据介绍,举报经核实后,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对署名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为举报内容查实违法、违规数额的20%,但最高不得超过以下额度:举报内容数额10万元以下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举报内容数额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举报内容数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举报内容数额100万元以上的,奖励金为10万元。(完)

 
( 责任编辑: 刘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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