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24日电(记者杨霞) 广州市最近出台试行办法,把全市21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他们缴费后年满60周岁的,每人每月将可获得大约180元至400元的养老金。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集体土地不断被征用,使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记者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目前广州市被征地农民达21万人,其中35岁以上的近11万人。
根据新出台的《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被征地农民将按三种年龄段:35岁至60周岁、60周岁以上以及16至35周岁,实施"三类保障",并实行完全积累个人帐户模式。
据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崔仁泉介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筹集渠道,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养老保险费主要是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缴纳,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适当的补助,政府给予适当的资助。
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设定为:50元、70元、90元、110元和130元。村集体经济组织缴费标准分别设定为:20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
为鼓励被征地农民和经济组织多缴费、多保障,政府资助采取了积极的激励措施。资助的绝对额随缴费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但相对水平随缴费水平的提高而逐步降低。政府资助分别与个人和经济组织缴费挂钩,激励经济组织积极为被征地农民缴费。记者了解到,为此,政府需要同步投入大量的资助资金。
据测算,这一办法实施后,如被征地农民个人和经济组织都缴费,则待遇水平在181.29元-401.44元之间,个人缴费回报率在200%-263%之间。
广州市还建立"即征即保"机制,确保被征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办法实施后新征地的被征地农民,办法规定:征地主体必须按第三档以上的缴费标准、将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所需费用(含参保人、经济组织缴费和政府资助)一次性预存入劳动保障部门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过渡户",劳动保障部门待预存资金到账后开具证明,国土资源部门再审批征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