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21日电(王道斌 杨小粤)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两部劳动法规接连出台,两部法规在员工和企业之间带来的震颤仍在继续!而最为直接的反映,就是劳动争议案件猛烈的激增。记者近日从天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河区一季度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57宗,而在2007年,这个企业、总部云集的行政区全年也就受理了700多个案件。
天河劳动争议案猛增
据《信息时报》报道,天河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彭德华介绍,今年一季度,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57宗,涉及职工737人,涉案标的93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95.44%、13.38%、35.07%,劳动争议继续呈大量化、尖锐化、复杂化趋势、案件呈暴发式增长。
记者18日上午在天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服务大厅看到,刚刚上班20分钟,大厅里叫号就排到70多位。据天河劳动争议仲裁委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该大厅一天要为约1200人次的群众提供服务,其中约有120多人是因为劳动争议而来。他还告诉记者,由于近来劳动争议案件激增,局里不得不专门腾了一间9平方米的房间用来存放案件档案,但现在这个屋子已没有空间了。
预计五一后出现“井喷”
而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的统计数据来看,争议案件的激增在广州显得尤为突出,“现在全市一天处理劳动争议等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一年数量”,近期劳动争议案件之所以呈暴发式增长状态,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出台和实施后,和新法配套的法规不足,劳资双方存在着很多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误读。
随着5月1日《仲裁法》的即将实施,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也预计,由于新颁布的《仲裁法》规定将免除申请劳动仲裁的费用,这样的零门槛将使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了这个消息,许多人过来咨询后都说‘五一’后再来申请仲裁”,这对本来就缺乏人手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而言无疑是巨大的压力。
街道参与建立调解机制
据了解,天河区从几年前就开始着手,建立以“立足调解、仲裁为主、诉讼为辅”为工作思路的劳动争议第三方调解制度,将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线延伸到了街道、社区,多层次多方向参与调解。
目前天河区已有188个社区成立了协调组织,21条街道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了共782人的专、兼职劳动保障监督员、监察员、调解员开展基层劳动关系调解工作。此外,全区的村、居委会和街道办还建立了1570个被称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三级基层调解机构,形成了一个遍布全区的三级调解网络。
据统计,在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季度受理的557宗劳动争议中,有约1/3的争议案件是调解成功顺利解决的。
天河仲裁员日均接待120人次
“按照现行的办法,争议案件需在60天内完成对一起劳动争议的处理,这样的效率在世界来说都是最高的!而仲裁法将这一期限又进行缩减,明确要求45天内完成,这给人数少、案件多的劳动争议仲裁队伍带来了一个大难题”。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丁科长向记者表示道。
据他介绍,他们这个仲裁机构仅有4名专职仲裁员,每周一至周五在服务大厅的窗口为劳动者服务,每天要接待约120人次,经常是过了下午5点半都还要加班。
他告诉记者,调解仲裁这个工作的专业化程度要求很高,调解的成功率与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密切相关。因此,提高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的专业素质是势在必行的,“除了继续加大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之外,一个好的办法就是要引进高水平的专业的调解、仲裁人才,用专业化、实体化的组织、人员来为劳动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