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珠海4月8日电(赵宇青) 今年第一季度,拱北海关在拱北口岸共查获各类货币走私违规案187宗。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在这些货币走私违规案中,今年1月31日,被查获的215.2万元港币违规携带外币出境案是近年来该关查获的最大宗违规携带外币出境案;2月16日,海关又连续查获3名旅客分别超量携带人民币139万元、123万元和99万元进境。
据拱北海关介绍,涉案当事人七成以上为内地居民旅客。除少数旅客故意藏匿走私货币外,大部分案件是由于旅客不熟悉国家关于携带货币进出境的管理规定而触犯法律法规。内地旅客在港澳旅游期间多会携带较多现金选购烟、酒、化妆品等日用品和手机、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带回内地,由于不了解国家有关规定,进出境时触犯了法规。
货币属于国家进出境管制类物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中国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2万元;旅客15天内首次出境携带的外币现钞限额为等值5000美元,15天内第二次以上出境携带的外币现钞限额为等值1000美元,超过的应向银行或外汇管理局申领相关许可证件。
对超额携带外币出境的情形,海关将根据情节轻重和主观故意程度作不同处理,如对外币实施退运、罚款等,情节严重的将全额没收所带货币并可处以罚款。
拱北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出行前应充分了解有关进出境的通关管理规定,通关时主动按规定向海关申报,自觉接受海关监管。从拱北口岸通关的旅客也可以在旅检现场免费取阅《旅客通关须知》,或通过通关现场告示牌和海关咨询台了解通关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