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26日电(吴璇) 广东省政府昨日在向省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透露,2008年至2010年,广东省将从省交通规费中安排2.5亿元用于内河航道建设。同时,将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航道基础设施建设,把政府补助性投资改为以参股、控投投资的方式参与航电枢纽建设和营运管理,建立“以电养航”的综合开发良性循环机制。
据《新快报》报道,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航道建设步伐促进我省航运事业发展的议案》,省政府于1997年开始组织实施。省政府昨日在报告中透露,根据统计,截至2007年6月,议案办理方案提出的7个重点项目中,除崖门出海航道整治工程(二期)因提高整治标准迟至“十一五”期间完成外,西江下游肇庆至虎跳门航道整治工程等六个项目已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并完成投资16.57亿元,整治航道里程488公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