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25日电(黄熙灯 粤水婷)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到“十一五”期末,即2010年,按堤库结合的防洪标准,地级以上市城区防洪能力达到100年一遇标准,县级城区达到50年一遇标准。
据《信息时报》报道,到2010广东民生水利重点将完成“十件大事”:决战(2007-2009年)三个冬春,全面完成292宗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乐昌峡水利枢纽2010年底主体工程完工并具备防洪功能;西江流域江新联围、景丰联围和韩江流域梅州段180公里重点堤围建成并发挥作用;2008年底前全部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在优先解决涉及199.7万人饮用水氟、砷超标和苦咸水问题的基础上,完成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的750.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完成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实施东江水资源分配方案,并建成水资源监控系统,力争理顺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等大型水库管理体制,实现东江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完成珠澳供水安全关键性水源工程竹银水库建设并投入运行,从根本上解决咸潮对珠澳供水的威胁问题;全面完成省三防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三防指挥决策能力;着力解决淡水对湛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问题。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