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7日电 基层组织是执政的基础,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全国人大代表、揭阳市市委书记陈弘平和全国人大代表黄鸿明均提出,应将“村民委员会”更名为“居民委员会”,干部从原村(居)委员会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考,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
陈弘平、黄鸿明代表均表示,随着形势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界限不再明显。“村委会”更名为“居委会”,有利于以人为本,让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国民待遇,更好地加强农村居民的服务、管理和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将居委会干部在原村(居)委员会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考,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则能改变基层干部队伍的身份和结构,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建立一支密切联系群众、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有利于改变农村基层干部文化偏低、年龄偏高的现状,增强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致富奔康的能力;有利于解决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凝聚人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
两名代表还提出,居委会干部工资、补贴应统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固定拨付解决。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