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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项1.6亿元采购关照老同学
2008-03-05 10:38 来源:南方日报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张以权被控滥用职权及受贿罪 

    新华网广州3月5日电(陈球)去年12月份,媒体曝光了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窝案”,该中心多名工作人员被广州市纪检部门立案审查。昨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张以权,被控滥用职权罪及受贿罪,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过堂。

    指控

    滥用职权:74项代理项目交老同学受贿:19.1万     

    张以权,今年45岁,大专学历,从2000年1月开始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历任副主任、主任。

    公诉机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以权利用自己负责采购中心全面工作之便,帮助初中同学黄某某成立了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正阳中心)。随后,他利用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采购业务委托给招标代理公司的职务便利,擅自将采购项目中数额较大又容易做的招标项目委托给正阳中心代理。

    据统计,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正阳中心招标代理的项目共有74项,共计金额约人民币1.6亿元。在此期间,张经常与黄某某吃饭,并将大量的政府采购信息向其透露。

    2002年10月,天河区教育局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招标一批教育校园网工程,标的额合计2600万元。由于该项目标的额较大,导致数家供应商不满,致使第一次招标结果废标。经过数家媒体报道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另据指控,2003年至2006年,张在担任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同学黄某某以及广州5家汽车修配中心的贿赂款共计19.1万元,其中黄某某的贿赂款为15万元。

    2007年7月27日,不堪压力的张以权投案自首。

    辩护

    指控滥用职权有四处瑕疵   

    昨日的庭审中,张对于受贿罪的指控没有异议,但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张的辩护律师称,检察机关关于张滥用职权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当庭指出起诉书有四处瑕疵:

    首先,辩护律师指出,起诉书称张以权帮助黄某某成立了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但事实上黄某某的中心是工商局正式批准成立的合法企业,张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

    其次,起诉书指控张以权把那些容易做、数额较大的项目交给黄某某。现实情况是,这段期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共有数千项采购项目,采购数额超过40个亿。正阳中心所代理的只是其中很小的部分。

    再次,起诉书称,张以权向黄某某透露了招标采购的信息,但实际上所有采购项目都是要在网上公示的,人人皆知,不存在私下透露的情况。

    再有,天河区教育局教育校园网工程之所以出现第一次招标结果废标的情况,是因为其中一名评标的专家与其中一家供应商的老板是亲戚关系。废标是因为专家没有遵守回避原则,而不是因为张滥用职权。

    对于辩护律师的意见,检察员并未当庭作出反驳。

    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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