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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未来3年建保障房9.73万套 非户籍家庭也可住
2008-02-21 10:16 来源:南方日报

    新华网广州2月21日电 (佘慧萍)未来三年计划建保障性住房9.73万套!2.12万户非户籍家庭将纳入保障范围!住房保障项目计划资金总需求为169.5亿元……昨天(20日),最新一期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了《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6-2010)》(下称《规划》),根据《规划》,未来三年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9.73万套,平均每年对2722户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租赁补贴,补贴总金额将达0.92亿元。整个“十一五”期间,深圳市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4万套,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1.4万套。

    根据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情况普查和各年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完成情况,《规划》预计户籍家庭保障性住房需求,2008年为5.7万套,2009年为4.49万套,2010年为2.46万套。

    《规划》指出,非户籍常住人口低收入家庭也将逐步纳入深圳市住房保障体系,将依据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全市住房保障能力依次解决。预计规划期内,可将2.12万户非户籍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规划》指出,根据深圳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2008年至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9.73万套,建筑面积49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71万套,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以政府直接安排建设为主。

    根据《规划》,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2万套,建筑面积401万平方米。其中,政府直接计划安排建设2.92万套(含地铁上盖物业计划安排建设2万套);鼓励企业投资计划建设(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及采取建设、运营、转移方式参与)0.5万套;在部分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配套计划建设0.22万套;在旧城旧区旧村改造中按一定比例配套计划建设0.69万套;利用符合规划调整原则的待建土地计划建设1.98万套;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中相关企业集中配套计划建设1.2万套;其它方式计划筹集0.52万套。

    《规划》透露,2008年至2010年,计划平均每年对2722户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租赁补贴,计划完成8167万户,租赁补贴0.92亿元。租赁补贴标准上,以货币配租方式享受住房保障的居民家庭,人均配租面积为15平方米,居民家庭最高配租面积原则上不超过45平方米,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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