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2月5日电(记者 赖雨晨 孔博)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广东国投)破产案又有新进展,广东国投破产清算组将于近日向200多家广东国投的境内外债权人进行第四次破产财产分配。至此,广东国投破产案的债权清偿比例达到15.52%。
2003年2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广东国投破产案基本结案,由于当时仍有部分破产财产的处置和对外债权追收工作未完成,广东省高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7条,保留清算组,继续负责破产财产的处置和对外债权追收的工作,完成追加分配等善后清算事宜。清算组在法院的依法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善后清算工作。
此次分配是广东国投破产案基本结案后的第一次追加分配,分配总额约人民币6亿元,分配比例为确认债权金额的3%。目前,清算组已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函,与债权人联系核实有关资料,待债权人回复后,清算组将尽快地将分配款项支付给债权人。在此之前,清算组已向债权人进行过三次破产财产分配,前三次分配债权清偿率共计12.52%。
另据了解,广东国投最重要的破产财产之一,广东国际大厦实业公司的100%投资权益,最后一笔转让款已于近日付清。清算组表示,会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加快剩余部分破产财产处置和对外债权追收的力度,尽快实现下次破产分配,最终完成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的善后工作。
广东国投1983年,被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享有外汇经营权。80年代末期发展成为以金融和实业投资为主的企业集团。1998年10月6日,因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及自身管理严重混乱、严重资不抵债问题的影响,广东国投被人行实施为期三个月的行政关闭清算。1999年1月11日,经人行批准、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国投作为债务人向广东高院申请破产;同月,广东高院受理此案,并于2003年审理结案。根据法院通报,广东国投估计负债243.36亿元,估计亏损166.47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