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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小女孩无辜被砍 检察官伸援手
2007-10-24 15:07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10月24日电(丁山海)从湖南来的小女孩小晴(化名)来到在番禺打工的父母身边仅4天,在她4岁生日当天,无辜被住在同一幢出租屋的17岁四川少年砍了14刀,构成重伤。小女孩的不幸遭遇引起番禺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同情,他们向小女孩伸出温暖的援助之手,自发为小女孩捐款,并多次探望小女孩,演绎了一段人间真情。

    被砍14刀 还勇敢逃脱魔爪

    据《番禺日报》报道,来自湖南衡阳的肖小军夫妇居住在南村镇坑头村一间出租屋,肖小军平时做摩托车搭客生意,妻子在附近一间手袋厂打工。小女儿小晴今年只有4岁,最受夫妇俩疼爱,视为掌上明珠。夫妻俩收入都很低,小孩只能放在老家生活。

    今年5月,肖小军夫妇十分思念女儿,于是把女儿接到番禺一起生活。来到父母身边,小晴别提有多高兴,小晴天真无邪的笑声,使简陋的出租屋充满了快乐。然而这样美好的时光她只度过4天。5月12日是一个恶梦般的日子,这一天是小晴的4岁生日。爸爸同往常一样大清早就出去搭客了,妈妈也去工厂上班去了,一家人还约定晚上多买些菜,为小晴过一个快乐的生日。

    这一天下午,小晴一人在出租屋独自玩耍。下午1时许,一名男子突然持一把菜刀闯入出租屋,对着小晴一阵乱砍。小晴的面部、头部、颈部、肩部、手臂等处挨了14刀,小手掌几乎被砍断,左边耳朵也差点就被砍下来。坚强的小晴竟勇敢从出租屋逃出来,并跑去找住在附近的姑姑。当姑姑见到一个血淋淋的小晴时,一下惊呆了。此时,倒在姑姑怀中的小晴还对姑姑说,是一个男人砍她的。由于伤势太重,南村医院立即将小晴转到区人民医院治疗。经过医生五六个小时的抢救,小晴终于度过了危险期。被人连砍14刀还能活过来,连医生都说这个小女孩命真大。

    听到小孩哭提刀就杀人

    是什么人如此恶毒,对一个4岁的小女孩下此毒手呢?当天下午3时许,也就是案发2小时后,凶手廖某到南村派出所自首。廖某今年17岁,来自四川省遂宁市,与在南村坑头村打工的父母住在一起,与小晴的父母住在同一幢出租屋内。廖某与小晴父母无冤无仇,平时见面还互相问一声好。

    据廖某交代,当天他同父亲吵了一架,父亲对他说:“不出去做事,成天在家玩,我就当没有你这个儿子。”吵完架后,廖某很气愤,想打人发泄。这时,他听到小晴在出租屋哭,心里更烦躁,就拿菜刀去砍小晴。他自己也不知砍了多少刀,后来他逃跑了,冷静下来就去派出所自首了。接着他带民警去作案现场,那把刀还留在现场。

    廖某去年6月才来到番禺,做过很多份工,但由于吃不了苦,受不了气,最长的做了一个月,短的只做一两天。来广东前,他认为广东是一个很好玩的地方,自己能打工,能够独立生活。然而,现实与想像有很大落差,廖某来到陌生的地方,没有朋友,上班累,找工作烦,还经常挨骂,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常常与父母吵架。案发前一个月,他被一家纸厂炒鱿鱼,之后就一直呆在家里,不去找工作。

    今年7月2日,广州市精神医院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廖某患适应障碍,作案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 责任编辑: 李洁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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