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9日电(蒋悦飞 庞晓茗 张祥、梁嘉敏)
(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每户不少于1.5万元的标准对归难侨的危房改造给予补助,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全省华侨农场归难侨1.69万户危房改造任务。为解决全省大约28.5万华侨农场职工生产生活保障问题,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特别作出了规定,同时还对养老、医保等问题作出了指示。
据介绍,我省是华侨农场集中的省份,全省23个华侨农场,分布在14个地级以上市。目前侨场总人口28.5万人,占全国侨场总人口49%,其中归难侨7.2万人,占全国归难侨总数40%。特别是17家华侨农场属于经济效益差、退休负担重、集中分布在欠发达地区的贫困侨场,至“九五”期末,不少退休人员每月只能拿到100多元的养老金,难以保障基本生活。
为此,各级政府先后增加侨场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其中,2002至2005年3年,省财政和省养老保险调剂金共对困难侨场纳入地方统筹形成基金缺口补助19572万元。2006年,又将17个困难侨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据当时核算,全省17个困难侨场纳入统筹一次性补缴的职工总数为39806人,补缴金额44025万元。2006年,全省侨场纳入地方统筹人数91384人,其中在职人员46577人(归难侨11889人),离退休人员44807人(归难侨19562人),2006年9月统计的月人均养老金达到560元。
为了切实保障困难侨场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必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以解决基金缺口问题。《意见》明确,对华侨农场因分离办社会职能等所形成的非金融债务,包括历年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金、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从2007年起三年内分期分批解决,省财政对17个困难华侨农场历年拖欠款的缺口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稳妥处理华侨农场职工的劳动关系。
在住房方面,《意见》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每户不少于1.5万元的标准对归难侨的危房改造给予补助,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全省华侨农场归难侨1.69万户危房改造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