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9日电(记者 舒静)
年轻女子在酒吧主动与男子喝酒聊天,并要求送其回家,将人骗至出租屋后实施抢劫。广州一犯罪团伙用此手法屡试不爽,抢劫财物四十多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对此案进行宣判,7人被判处5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查明:该团伙中有4名女性,3名男性,其中年龄最小的仅19岁。
自2005年10月至2006年7月,该团伙在广州市“加州红”、“爵士”等著名酒吧连续作案13宗,共抢劫20余名男子,财物价值四十多万元。其中,第一被告吴家胜参与抢劫11次,财物价值411595元。
其作案手法非常相似:几名女子在酒吧认识被害人后,以让对方送自己回家为由,将被害人骗至出租屋内,由事先埋伏在屋内的几名男子采取捆绑、蒙眼等手段,将现金、手表、手机、存折、银行卡搜刮一空,事后对抢得的银行卡进行提款或透支。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7人多次抢劫、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5年至15年不等的刑期。据悉,除两名被告坚持上诉之外,其他被告人均认罪服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