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11日电
昨天,广东省公安厅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重申枪支管理制度,并公布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电话及互联网址和奖励标准。
据《信息时报》报道,据介绍,凡向省公安厅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