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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将启动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
2007-08-01 08:23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8月1日电(记者 陈冀)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经广东省政府批准,从8月1日起,该省各地如出现粮价7天内上涨50%以上,将启动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

    据了解,该省超过一半的地级以上市出现或可能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由省物价局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启动预案。一是粮食价格在7天内上涨5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且该状态持续15天以上;二是粮食价格在7天内上涨10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三是《广东省粮食应急预案》规定的必须实行价格干预的其他情形。

    实行价格应急干预的粮食品种,在批发环节主要为标一以上等级(含标一)早、晚籼大米、优质籼大米;在零售环节主要为标一以上等级(含标一)早、晚籼大米、优质籼大米、标准粉和特制粉等。

    广东省物价局要求,该省各地要认真落实和完善粮食风险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等制度,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价格异动事件专报等制度,确保粮食价格干预措施及时启动、落实到位。遇到上述异常情况,要适时动用地方储备粮、价格调节基金,调节供求,平抑粮食市场价格。

    根据预案,粮食价格干预措施包括:加工环节按加工方式分别实行加工利润率或经营差价率控制;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实行经营差价率控制;粮食零售最高限价。其限价水平应根据当地居民承受能力,参照历史最高价位和毗邻地区价格水平,合理制定。

    对于具体的加工利润率、经营差价率、最高限价的形成方法、配套措施以及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粮食品种和实施地域范围,由广东省物价局会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等部门提出,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该预案还规定,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其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据广东省价格监测中心监测结果显示,今年二季度与一季度相比,广东省粮食市场价格呈现出较为平稳的态势,粮食收购、批发、零售价格环比保持相对稳定。七月下旬广东省粮食市场价格总体上继续保持平稳的态势,收购价、批发价和零售价升降互现,小幅振荡。预计今年三季度该省粮价将继续保持相对稳定。(完)

 
( 责任编辑: 何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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