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虎村原村委会主任受贿获刑
新华网广州7月14日电(毕征)南沙区一名“村官”日前因利用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职务便利受贿6万元获刑。而行贿人正是曾“绊倒”两名副区长的麻虾场老板李就科。
南沙区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周炳灼曾担任南沙区黄阁镇小虎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三次收受番禺小虎麻虾种苗繁育场负责人李就科贿送的6万元。2006年3月,周炳灼投案自首退回赃款。2003年和2004年间,小虎村农业用地被国家征用,该村在收到征地补偿款后,将部分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指青苗补助费等)分配给土地承包人小虎麻虾种苗繁育场。一审判决认定,周炳灼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周炳灼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免予刑事处罚”。二审法院认为,周炳灼于1998年起任村委会主任及党支部书记,主管小虎村的全面工作,包括对该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行贿人李就科为能尽快拿到征地补偿款而给予周炳灼财物,周炳灼亦承认李就科是基于该原因向其送钱,“故双方收、送钱的目的并不是要求周炳灼将本不属于李就科的钱发放给李就科,而是加快发放相关款项的速度”。因此,遂于日前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