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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公司受中证会处罚
2007-07-03 07:26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新华网广州7月3日电(记者 马研)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月28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董事长于立群、李旭分别被处以警告、罚款5万元,董事侯军、卜炎贵、赵邵安、周卫国、段军、李巨龙、胡尼勇、周芳坤、夏育林及财务总监朱分别被给予警告处分。

    证监会表示,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证监会。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理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占用资金情况,2003年数额为9074.48万元,2004年数额达306.98万元;未及时披露重大对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49578万元;未如实披露银行贷款事项,涉及金额7600万元。(完)

 
( 责任编辑: 何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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