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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农民公寓建设资金应多渠道解决
2007-06-26 10:22 来源:广州日报

    新华网广州6月26日电(彭姣时 李淳芳) 农民公寓建设,能否得到更多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近日,东莞市城建规划局就人大代表关注的相关建议进行回复表示:东莞各镇区农民公寓的建设,政府部门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助,但市财政将难有资金扶持。

    建议:公寓建设遭遇资金等瓶颈

    据了解,东莞市人大代表吴志刚曾提交有关建议——《关于降低农民公寓成本的建议》。建议称,今后加快农民公寓建设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程,但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村在建设农民公寓中出现了资金紧缺,因而许多村就与开发商、承建商合作建设,从而增加了农民公寓的建设成本,因此有些村、社区和村民感到压力很大。同时,在建设农民公寓时,办手续也比较烦琐、时间长,拖延了建设的时间,降低了速度。为此,吴志刚代表建议市政府加大对农民公寓建设的扶助力度,比如给予农民公寓低贷款或无息贷款;简化建设农民公寓的相关手续。

    回复:市场化运营 自求收支平衡

    针对人大代表吴志刚的建言,东莞市城建规划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给予了回复。城建规划局表示,东莞农民公寓由市有关职能部门和镇(街)负责规划和建设,其资金主要由农民和村(社区)集体筹集,实行市场化运营,自求收支平衡。目前国家、省和市都没有对农民公寓建设实行财政扶持的文件规定,因此,市财政现难以对农民公寓进行资金扶持。

    对农民公寓建设资金的来源,规划部门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以镇为主体,统筹农民公寓规划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对经济落后的村(社区)农民公寓建设可以考虑给予扶持(包括给予低息或无息贷款等);

    二、多方筹措资金。通过集中投入财政资金形成启动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多元投资,促进市场运作经营机制的形成,充分利用土地级差效益,实现土地增值和滚动开发,争取金融支持;

    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农民公寓可以集体自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涉及的办证税费主要是土地补偿费、管理费以及占用农用地(耕地)相关税费,完善用地手续成本相对较低。若属国库、省库收费项目的,必须依法缴交。属市库项目的,可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是否可以减免;

    四、提供政策扶助。通过财政投入旧宅基地复垦,组织评选农民康居住宅优秀方案无偿提供给申请建房的农民使用等方式,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设计费、市财政部分收费等费用;

    五、对于市政府确认的贫困村建设农民公寓,可以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减免其在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登记前需要向市财政交纳的相关费用。(完)

 
( 责任编辑: 魏晓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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