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东频道
gd.xinhuanet.com
 
 您的位置: 新华网广东频道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华社记者看广东
东莞住房公积金可按月自动划账还贷
2007-05-12 08:32 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新华网广州5月12日电(记者 孔博)记者从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14日起,在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东莞市民,可委托银行按月从其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款到还贷账户上,不必再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东莞是广东首个实行公积金自动划账还贷的城市。

    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按原有规定,办理公积金房贷的市民每半年才能支取一次公积金,还需要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最后还要到银行还款,手续很繁琐;此外,用公积金买房后每月都要还贷,半年才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的规定会让按揭供房者多交不少利息。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的相关协议,银行将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从公积金存款账户上将相应的月还贷金额划拨到指定的建行还贷账户中。办理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市民,既省去了每半年一次申请支取公积金的麻烦,又减少了还款利息。对于市民申请办理此项业务,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在公积金账户执行了按月自动划扣款业务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扣除职工公积金账户上的单位缴存部分。如果公积金贷款客户没有申请委托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将仍按照以前的有关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完)

    

 
( 责任编辑: 李智敏 )
 读图时代
粤贴精选
 
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