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4月11日电(王传真) 记者10日从深圳市司法局了解到,深圳市已启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试点工作,司法、劳动社保、信访和法院等部门协同处理各类纠纷,全市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做得扎实、规范、成效显著。
据介绍,深圳市目前各区均建立了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办法》将人民调解纳入社区工作站的职责范围,把人民调解的基础建设纳入社区建设的统一规划,全市已设立 1600多个人民调解组织,其中,区域和行业性调委会215个,企业调委会665个,覆盖了所有街道和社区,基本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今年第一季度深圳市新增人民调解员400多人,全市调解员总数达1.7万多名,全市85%以上的社区至少配备了一名专职调解员。
据统计,2006年深圳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4.9万多宗,调解数量连续4年翻番;今年第一季度已调解了12657宗纠纷,同比增长71%。调解处理的纠纷主要有:劳资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工伤事故纠纷、合同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