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25日电(马汉青 林甲松) 记者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从4月1日开始,广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普通床位费的最高限额结算标准,上调至37元/床·天。
据悉,这是广州医保为适应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不降低而作的调整。实际发生的床位费低于结算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等于或高于结算标准的,按结算标准结算。暂未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区、县级市可参照执行。据了解,去年的床位费最高限额结算标准为34.5元/床·天,这次约上调了7%。(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