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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200元被判归还200万
2007-02-27 14:5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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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2月27日电(陈球  穗法宣 番法宣)只借出200元,起诉时却向法院谎称是200万元,广州番禺女子黄某“拿下了”本不该赢得的官司,从“冤大头债务人”那里拿到折价高达200万元的财产。10年后,这宗“糊涂案”被广州中院再审纠正,黄某却为了逃避归还这笔意外之财,将自己价值200万的房产和铺面贱卖给亲戚,法院执行落空。近日,法院认定黄某的买卖行为属恶意串通,判定其亲戚将房产返还给黄某,以便法院执行。    

    “冤大头债务人”损失200万

    据悉,黄霞与李芹(均为化名)都是广州番禺区女子,两人在生意场有过来往,是互相熟识的朋友。1994年,黄霞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李芹向自己借款200万元不还,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偿还本金和利息。但对方当事人李芹辩称“只借过200元,而并非原告所主张的200万元”,漫长的诉讼由此而起。

    1995年7月27日,番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200万元本金以及利息。李芹不服,随即上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判决后,黄霞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芹位于番禺的多套房产和铺面随后被强制执行,转眼间她变得一无所有,财产被通通充抵了借款本金和利息。    

    错案纠正后法院执行落空

    漫长的10年官司期间,李芹一直坚称自己并没有借过黄霞200万元巨款。李芹声泪俱下地表示,“我事实上只向对方借款200元,200元和200万元两者之间差了一万倍!”在“决不退缩”的信念坚持下,她一直坚持申诉,终于,2003年,广州中院审判监督庭受理了李芹的申诉,决定重新审理该案。2004年2月11日,仿如电影里头的悬念大戏,掩盖真相10年之久的“面纱”终被揭开,广州中院审判监督庭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了番禺法院、广州中院之前的判决,改判为李芹向黄霞返还200元。

    再审判决后,李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霞的财产。然而此时,平时富有的黄霞转眼间几乎成了“穷光蛋”,没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好裁定“中止执行”。刚被洗刷冤屈的李芹似被泼了盆冷水,又从头到脚被浇了个透心凉。

    不死心的李芹经私下调查,发现了其中的“惊人秘密”。原来,黄霞本有价值合计达200万元左右的4套房子和3间铺面,但在法院再审期间,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黄霞将这些不动产以80万元的低价转卖给了自己的弟弟和侄儿。    

    法院判定买卖属恶意串通

    气愤不已的李芹将黄霞、其弟以及其侄儿三人一起告上番禺法院,主张黄霞一家人恶意串通逃避法院执行,请求法院撤销她们之间的买卖行为,让其弟和侄儿退还房子,以便法院执行。

    前不久,广州中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认为黄霞三人之间是近亲属关系,在法院再审过程中,将房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应视为无效,据此判定买卖行为无效,两人须将房产和铺面返还黄霞,以便法院将其执行给李芹。(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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