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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年入12万自行纳税申报逾万 3月底后将处罚
2007-02-02 09:27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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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2月2日电(朱桂芳 石叶) 笔者昨天(1日)从广州市地税局组织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题宣讲会”上获悉,截至1月30日,广州市2006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中,已有1万多人向各区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据介绍,广州市各级税务机关可随时查询到市内任何有固定任职单位的个人在2006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和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对于个人出租房屋、转让住房、兼职等取得的收入,税务部门也有相应的措施进行监控和管理。比如,个人出租房屋的,税务机关已经委托全市170多个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代征税款;个人转让住房的,可以通过市区各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数据交换得到相关的收入情况和纳税信息。

    据了解,自行申报个税其实并不会导致重复征税,更不会造成超过税法规定多缴税,纳税申报人无需为此担心。个税自行申报只是把全年的应税所得如实地向税务机关作一个综合性的申报。

    税务部门再次提醒纳税人,切勿错过3月31日的法定申报期限,逾期将处罚款和滞纳金。     (完)

 
( 责任编辑: 陈苗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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